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“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学习教育”专题学习材料(四)
发布时间:2025-05-26 16:30:54

一、2012年12月4日,中共中央政治局召开会议,审议通过了《十八届中央政治局关于改进工作作风、密切联系群众的八项规定》,即“中央八项规定”。

二、中央八项规定的主要内容是:改进调查研究、精简会议活动、精简文件简报、规范出访活动、改进警卫工作、改进新闻报道、严格文稿发表、厉行勤俭节约。

三、“四风”问题指形式主义、官僚主义、享乐主义和奢靡之风,个人主义不属于“四风”范畴。

四、违反有关规定组织、参加用公款支付的宴请、娱乐、健身活动,或者用公款购买赠送或者发放礼品、消费卡(券)等,情节较轻的,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;情节较重的,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,情节严重的,给予开除党籍处分。

五、在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方面,党内监督的主要内容有:加强作风建设、密切联系群众、巩固党的执政基础情况。

六、《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》《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》《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》等党内法规对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进行了细化和深化。

七、中央八项规定明确要求厉行勤俭节约,违反八项规定清单80条中指出,严禁用公款大吃大喝或安排与公务无关的宴请。

八、中央八项规定要求规范出访活动,违反八项规定清单80条中指出,公务接待中住宿用房以标准间为主,接待省部级干部可以安排普通套间,不得额外配发洗漱用品。

九、违反八项规定清单80条中指出,不得以任何理由违反用途使用或固定给个人使用执法执勤、机要通信等公务用车。

十、“中央八项规定”不是“中央八项规定精神’的简称,不能混为一谈。对于广大党员而言,违反的不是中央八项规定,而是中央八项规定精神。党员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,不是直接依据八项规定作出定性处理,而是依据《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》分则对应的具体条款认定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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